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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公安機關(guān)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:(六)違反交通管制的規(guī)定強行通行,不聽勸阻的;行為人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。因此,違反交通管制的規(guī)定強行通行,不聽勸阻的,罰款200-2000元,并處拘留15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