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車、公路客運汽車、旅游客運汽車、7 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(即:7座以下小型客車)“超員 60%”屬于超員50%以上未達100%的區(qū)間,適用:其他載客汽車 → 50%~100% → 記6分,題干表述正確。
依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》第十條,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,一次記6分:
(一)駕駛校車、公路客運汽車、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未達到百分之二十,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,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(shù)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;